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赋予人大的历史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把全市上下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武汉现代化建设上来。
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加强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保证宪法法律有效贯彻实施。
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丰富立法形式,统筹立改废释,着力提升地方立法质效,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要紧扣中心任务、紧要问题,突出监督重点,丰富和改进监督形式,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不断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科学化水平。
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深化代表“三进”活动,高质量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
要深入贯彻落实席大大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效贯通、有机衔接起来,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
要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切实把人民民主真实性、优越性更加充分地体现出来。
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完善党委领导人大工作机制,全面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为人大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形成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强大合力。
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领导同志,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其他副市级、正厅级领导同志等出席会议。汉阳、武昌、黄陂区在会上作交流发言。